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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块渐渐融化,秋梨膏的淡淡甜香味也逐渐扩散开来。

祝云早故作轻松地朝李邺笑了一下,“放心吧, 我没什么事, 就是刚刚他把剑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稍微有一点点紧张, 不过还好你来的比较及时,保住了我的项上人头。”

听她提起刚刚剑悬颈侧的事,李邺的视线方从祝云早的脸上转移到她的脖子上, 果不其然,她颈上确有一道浅浅的剑痕,虽然没有流很多血,但依然可以看到一痕血色自内向外洇了出来,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明显。

李邺的视线在触及到那抹红痕的瞬间,目色立刻便沉了沉,“他竟还伤了你疼不疼?”

说着他便情难自抑般抬起了手,却又在指腹与祝云早的脖颈相触之前,猛地反应了过来,可现在明显已经太迟了,于是他的手便如此悬停在祝云早的颈侧,一时间陷入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祝云早的注意力全放在李邺突如其来的举动上,她看他忽而靠近了一点点,又忽而抬起了手,向自己的脖颈处伸了过来。

不知为何,祝云早方才紧绷的心在这一瞬间居然霎时柔软平和了下来,甚至对李邺的这一个微小动作还隐隐产生了些许的期待。

她在期待什么?

祝云早呼吸一滞,这个距离很快便让她想起了那天晚上在船上时的那个吻。

“我”

她的耳尖已经红透了,李邺的也是,好在当下两人谁也没注意到这一点。

“我带了一小瓶金疮药,敷上可以立即止血止痛,更不作脓,要不要先涂一下?”

视线相触的瞬间,李邺的眼里闪过了一丝慌乱,不过很快便被他掩饰过去,叫人几乎无法察觉了。

他趁机缩回手,从怀里摸出来一个釉白的小瓷瓶,递给祝云早,试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但他显然有些低估了祝云早的洞察力。

祝云早本以为自己和李邺如此近距离接触,加之联想到那晚的场景,会有些羞涩之情萦绕于心,但没想到李邺好像居然比自己还要紧张。

此时这个人高马大的天下第一杀手站在自己面前,全然没有半点凌人的盛气,反而更像一只猛摇尾巴的萨摩耶犬。

祝云早这个人一向是遇强则强,遇弱则更强的人生理念,当下看出李邺神色中的慌张后,自己心里那点儿紧张顿时便荡然无存了。

她轻巧地取过李邺递过来的金疮药,用无名指指腹从中剐取了薄薄一小层出来,而后手上一顿,忽地一掀睫毛,眼里透出三分玩味之色,笑着问道:“那晚你在闻到浮元子煮的菌子汤之后,究竟在幻境之中看见了什么场景?”

“啊?”

这个问题问得既仓促又突然,让李邺根本来不及做任何的思考,他感觉自己向来习惯算无遗策的大脑,在这一瞬间忽然空白了一下。

其实在此之前他并不是没有想过祝云早有朝一日会问自己此事,毕竟那晚他确实意乱神迷,并且做出了一些实质性的举动,想叫人不产生怀疑都困难。

但他没想到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快,就是今天,并且还是在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处境之下。

此话一出,空气突然安静了一下。

祝云早目不转睛地盯着李邺,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李邺的脸上看到如此丰富的表情,疑惑、惊愕、慌乱、目光游离、眼神躲闪

“哈哈哈哈哈。”

计谋得逞的祝云早顿时开怀了不少,笑容也愈发灿烂了。

心里面那点儿李邺方才杀褚扶风时留下的那一痕阴影此时此刻算是彻底地烟消云散了。

她堂堂名牌大学医学生出身,什么尸体没见过,想当初旁听针灸课和推拿课的时候,自己对人体肌肉、骨骼和神经的精确位置可谓是烂熟于心的,而且系统解剖学和局部解剖学这两门课,她期末的时候还考了九十几分呢。

再者说,穿越这样玄之又玄的事情都被自己给摊上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

反观李邺此时就没有祝云早这般快意自在了,当杀手这么多年,李邺一直过得都是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的日子,从来没有一刻如此窘迫过。

想当初自己夜闯皇宫的时候,韦韵这个长公主的闺中密友、太后面前的红人都吓得花容失色,如今不曾想竟然叫祝云早的这一个问题给刁难住了。

“我那天其实”

李邺从没有一刻像现在一样,感觉自己脑海中可用的词汇竟然是如此之匮乏,就好像从前的那些圣贤书全部都白读了。

他该如何陈词?

说那日自己情难自禁?

说那日自己意乱神迷?

还是说自己那日中了菌子汤的毒,在幻象之中看见祝云早了?

唉,要不索性不管因为什么,直接表明自己的心意,然后等待祝云早的审判算了

“其实那天晚上我”

李邺狐狸眼一眯,刚要同祝云早说些什么,就被一阵脚步声给陡然打断了。

“给我搜!今日定要将那栽赃陷害的无耻小贼给揪出来不可!”

此话话音刚落,一个清越的女声便又响了起来,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几分不满之意:“褚庄主此番可别是贼喊捉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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